加拿大的emanifest已实施了快8个月, 发现还是经常有小伙伴把这个值Consolidated Freight Indicator选错。 最终导致在在目的港清关时遇到问题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供应链中,我们需要将提单共享给其它合作方。 在eManifest中,我们可以通过此eManifest系统将申报的提单电子化分享到对应的合作方。 Manifest Forward包含两个功能: 1>发送提单给别人 2>接收别人发给自己的提单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Arrived (triggered when carrier send out CACM – import/ when warehouse operator send out WACM – inbond)     Indicates the client's House bill has arrived at its Port of Destination.     代表客户的提单已到达目的地港口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ACI eManifest 申报成功标识如下:  1>货代申报HBL成功,即得到HBL的Accept回复2>货代申报Close Message成功..3>与船司。。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下列表为船公司在加拿大CBSA注册的船司9000代码,在ACI申报时,船司的主舱单前4位为该9000代码, 欢迎在评论区补充!!!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eManifest中拼箱分两种情况: 1>同船司拼箱:一个主提单下有多个子提单 2>同货代拼箱:一个货代单下有多个子提单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新版eManifest系统中, 货代可以与船司直接合作,也可以与同行合作。 即货代发的子提单可以挂在船司的主提单下面,也可以挂在同行的类型为Consolidated子提下面。